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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助力“一带一路”营造公平国际税收环境

发布者:税收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7-05-15浏览次数:376

【来源:人民网】 “通过参加研修班,促使我努力为马耳他与中国之间的税务合作多做有意义的事情。”来华参加2016年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研修班的马耳他学员丹尼尔兴奋地表示。

  税收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三年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布里斯班G20峰会上提出的“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三点重要主张,以大国担当积极为发展中国家发声、以精准政策服务为“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助力、维护国际税收环境和秩序、分享国际税收改革经验和成果,多措并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分享经验——提升沿线国家税收征管能力

  目前,我国已经为近300名发展中国家的税务官员开展业务培训14期,“进一步增进了我国税务工作者与参训国税务官员之间的友谊和互信,为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友好的外部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说。

  哈萨克斯坦国内收入局局长叶尔克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真诚期待中国税务部门向哈方分享更多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经验做法,进一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这样的共享共赢理念和行动也得到了广泛的国际支持。2015年底,我国与OECD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我国扬州建立了全球首个位于非OECD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等19个领域开展培训咨询等多样化合作。2016年开始立项的加拿大全球保税交易中心(GTEC)项目是中国“一带一路”进入北美的一个里程碑。同期,中加两国签署首份税务合作备忘录,共同探索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入全球合作包容性框架,应对BEPS挑战,提升运用税收手段提高经济治理的能力。近年来,我国已经实施此类双边和多边合作项目12个。

  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亚研究所所长金邦贵说,中国创造性地利用国际国内两方面资源,积极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通过分享“中国经验”促进“民心相通”,让更多发展中国家搭上中国税改的“快车道”。自2012年山东浪潮集团承接津巴布韦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来,“中国技术”不仅有效帮助津巴布韦遏制了偷漏税现象,先进的税收信息化理念更影响了当地乃至非洲地区的税收征管格局。

  维护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税收环境

  根据OECD不完全统计,各国政府因跨国企业的BEPS行为每年税收损失高达2500亿美元。在促进对外开放的同时,坚定维护国家税基安全,加大打击国际逃避税,引导企业有序合规走向“一带一路”也是大国税收义不容辞的担当。

  我国高度重视G20国际税改和BEPS成果的转化与落实,推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实施,提高税收透明度。今年4月随着《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落定,我国反避税法律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有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国际税收环境,得到国际经济界的赞许。

  注重防查并举,帮助企业及时“体检”,有效化解税收风险,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税收环境的重要体现。今年3月,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申请的预约定价安排双边协定首轮磋商迎来“草原上的相会”。作为首个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发达国家,新西兰与我国内蒙古伊利集团的乳业合作已经成为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在听取税务部门关于转让定价可能导致重复征税的风险提醒后,企业主动提出通过预约定价安排为解决税收争议设置“防火墙”,增强税收确定性。

  “在与‘一带一路’对接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对企业的管理服务和风险防控,专门组建了负责境外税收服务和管理协调的专业团队。”廖体忠说,通过设置“走出去”企业清册构建全景式档案,密切风险跟踪管理,加强预警提醒,不仅让企业“走出去”,而且更走得稳、行得远。

  搭建平台——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不断深化

  从旁观者、跟随者到参与者、引领者,近年来,我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国际税收规则重塑的重大机遇,努力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发声,逐步成为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眼中的“国际税收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

  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许正中认为,长期以来,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过程中,都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得不到充分体现,这需要对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进行重构。近年来,我国积极加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主动争取将“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诉求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先后提出了“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在《OECD税收协定范本》《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等国际税收新规则中反映出“中国方案”的鲜明主张。

  拓展国际合作“朋友圈”。以税收协定为基础深化税收领域“政策沟通”,目前,我国已与25个国际组织确立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等9个世界主要经济体国家签署税务合作备忘录,与金砖国家建立税务局长会晤机制。通过扩大国际税收合作网络,在政策和法律上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融合“开绿灯”。

  架设全球治理“连心桥”。在今年4月OECD召开的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上,中国营改增为世界税改提供“中国样本”引发热议。一年前,OECD在我国举办的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适逢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包括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柬埔寨等5个非FTA成员经济体“特邀嘉宾”在内的1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其他世界主要经济体、国际组织代表相聚北京,共议“一带一路”与国际税收改革,中国税改经验及国际税收合作倡议等成为国际共识,这一交流平台架起了各国互联互通的纽带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