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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后税负上升企业可申请财政补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6浏览次数:30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此 次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后,整个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了增值税的范围,营业税从此由9个税目减少为8个税目,深化税制改革又向前迈了关键性的一步。安 徽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安徽省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共计实现营业税1.54亿元,占全省营业税总收入的0.34%,占地方税收 入的0.12%。 
    总 体来看,试点改革后财政增减数额不大,占全省财政收入比重较小,影响有限,对企业税负影响也有限,在可控范围之内。对于确因营改增试点造成税负上升的邮政 业和铁路运输业企业,财政部门将继续执行相关的财政扶持政策。税负上升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向财政部门申请获得相应的财政补助。
    目 前,安徽省内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正积极做好试点准备工作。加强试点宣传培训,分层次、分系统进行试点政策培训,特别是做好试点企业“一对一”政策辅导,使之 适应试点工作操作的业务需要。对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及时了解试点企业运行情况以及辐射影响,总结工作经验和措施。在应用系统准备、税控系统使用等方面 继续做好试点模拟运行工作,确保上线成功。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试点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