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下一步工作安排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扩围”固然有利于发挥该税种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调节功能,但在当前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背景下,也需谨慎而行。
客观地讲,我国的消费税确实存在着范围过窄的弊端。目前我国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只是有选择地对某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而在国外普遍征收的如高 档娱乐消费品税、港口税、环境税等仍未开征。此次财政部提出要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不仅是与国外做法 接轨,也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引导健康科学的消费方式。因此,消费税扩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但是,消费税的改革并非只能做“加法”,也应该做一些必要的“减法”。比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黄酒、啤酒、化妆品、护肤品等消费品已经不再是 限制性的消费品,而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此外,对酒精和汽车轮胎等生产资料征收消费税,也影响生产发展,有违加速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因此,完全有必要 对上述商品停止征收消费税。
这就意味着,消费税的改革既要“扩围”,同时也要 “瘦身”。消费税“扩围”有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将加重本已沉重的税负,抑制消费需求。并且容易推高物价,加剧通货膨胀的压 力。另一方面,可能会减缓经济复苏的步伐。因为,加税会增加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进而会减少企业和居民个人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并最终导致国民经济进一步减 速。
对于消费税而言,如何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提高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应该是其改革的最终目标。因此,消费税“扩围”应严格限定对象,精准定位,坚持有增有 减、总量不增。而按照制度设计,改革后的消费税将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取代“营改增”试点中受到冲击的营业税,有望成为未来地方政 府的主体税种。
客观地讲,我国的消费税确实存在着范围过窄的弊端。目前我国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只是有选择地对某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而在国外普遍征收的如高 档娱乐消费品税、港口税、环境税等仍未开征。此次财政部提出要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不仅是与国外做法 接轨,也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引导健康科学的消费方式。因此,消费税扩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但是,消费税的改革并非只能做“加法”,也应该做一些必要的“减法”。比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黄酒、啤酒、化妆品、护肤品等消费品已经不再是 限制性的消费品,而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此外,对酒精和汽车轮胎等生产资料征收消费税,也影响生产发展,有违加速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因此,完全有必要 对上述商品停止征收消费税。
这就意味着,消费税的改革既要“扩围”,同时也要 “瘦身”。消费税“扩围”有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将加重本已沉重的税负,抑制消费需求。并且容易推高物价,加剧通货膨胀的压 力。另一方面,可能会减缓经济复苏的步伐。因为,加税会增加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进而会减少企业和居民个人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并最终导致国民经济进一步减 速。
对于消费税而言,如何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提高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应该是其改革的最终目标。因此,消费税“扩围”应严格限定对象,精准定位,坚持有增有 减、总量不增。而按照制度设计,改革后的消费税将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取代“营改增”试点中受到冲击的营业税,有望成为未来地方政 府的主体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