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热点

11万纳税人已减税17亿 深“营改增”减税面扩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6浏览次数:30

【深圳商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11万试点纳税人共减少税负16.95亿元。
        深圳市于2012年11月1日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购进设备和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可以抵扣,税负普遍减轻;非试点纳税人 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支出可进行抵扣,消除了产业化分工过程中的隐形税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营改增”改革红利明显。
试点纳税人减税面扩大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5月,深圳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31.75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减少税负16.95亿元,减税幅度34.8%。
       据统计,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试点纳税人抵扣逐步充分,试点纳税人减税面稳步扩大。2013年5月申报期减税面达到98.6%,试点减税效果明显,且渐行渐好。
       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试点纳税人税负减少企业户数占全部试点企业的比例分别为97.1%、97.6%、97.8%、98.1%和98.3%。 
      受益于“营改增”政策对试点行业的利好影响,深圳市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纳税人主动适应税制变化,积极参与到试点中来。截至 2013年5月申报期,全市开业状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1.38万户,占深圳市国税局总体纳税人户数比例19.6%,环比上期提高1.4个百分点。
试点企业投资意愿增强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5月,深圳市受益于“营改增”试点享受到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试点纳税人共有3680户,设备投资额较大的行业抵扣固定资产税额分别为: 研发和技术服务业4.84亿元、交通运输业1.59亿元、信息技术服务8285万元和鉴证咨询服务8207万元,上述行业固定资产抵扣额占全部试点纳税人 的88.9%。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营改增”企业借改革的契机增加了投资,投入生产的积极性增强,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产业集聚,为企业增强盈利能力 和市场竞争力打下了基础。“营改增”试点对深圳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持,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产业集聚,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水平也随之提高, 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