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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地税发票工本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2浏览次数:144

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免收全省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地税发票工本费,这在全国是优惠面最宽的。

据介绍,在我省享受此项优惠的小型微型企业有30万户,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有60万户。除此优惠之外,全省所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也享受免费待遇。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票工本费后,其经费由各级地税部门列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解决。我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领用免费发票的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相关税收优惠。

省地 税局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首次领用发票时须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免收发票工本费申请,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等相 关情况,并承诺提交数据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承担法律责任,经当地地税机关认可后方能享受免收发票工本费待遇。同时,新开业纳税人的从 业人员或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和本通知规定的,也可免收发票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