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财税经济研究工作坊2017春季第1次研讨会在中心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田彬彬老师作为主讲嘉宾,解读了一篇2011年发表于Econometrics 上的高水平论文“Unwilling or unable to cheat? Evidence from tax audit experiment in Denmark”。
大量的文献从理论和实证上研究了逃税和税收征管的问题。Allingham and Sandmo(1972)的经典模型认为纳税人会最大化收益,给出了逃税的几个关键影响因素。理论上,纳税人被稽查的概率和逃税被发现后的惩罚力度越高,逃税会越少。许多国家的稽查和征管力度很低,惩罚力度很低,然而逃税率也非常低。这与理论模型的预期不符。一些文献试图从“社会规范”、“税收道德”、“爱国主义”等心理学和税收遵从文化方面解释这一现象。换言之,在低征管低惩罚的制度下,纳税人因为非经济因素表现出高的税收遵从度。论文研究了丹麦的个税制度,发现了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应纳税收入分为自报告(self-reported)收入和第三方报告(third-part reported)收入,后者占比非常高,且由于经过了第三方,纳税人没有“低报收入”的空间。简言之,纳税人是“不能逃税”(unable to cheat)而并非“不想逃税”(unwilling to cheat)。
作者与丹麦税务总局合作,实施了一个自然实验,将纳税人随机分为两组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当纳税人面临严格的审计的时候,平均而言自报收入会显著增加。研究结果验证了作者的理论。同时,利用详尽的个体层面的数据,结合丹麦的个税税率表,验证了累进税率表导致“收入集聚”的理论,并且定量地分解了逃税和合理避税两部分。
论文除了精彩的实验设计之外,精炼的图形和表格也让老师们学习到了许多表达技巧。老师们深入学习了该论文,也对中国的企业和个人逃税的现状展开了讨论。
此外,田彬彬老师还报告了和上海财经大学范子英教授合作的工作论文“征纳合谋与企业逃税: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这篇论文沿用了上一篇论文的思想,试图探索在中国严加监管的背景下,中国企业的所得税逃税情况仍然很严重的原因。研究认为征税者和纳税人合谋的大量存在是企业得以逃税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使用2010-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的“企业业务招待费占销售收入比”作为度量征纳合谋的指标,考察其对企业逃税程度的影响,发现企业业务招待费越高,逃税越多。为了进一步验证理论假说和解决内生性问题,作者做了丰富的实证检验。
张青教授结合他在企业的工作经历,认为纳税人和征管方的合谋可能是企业业务招待费高的一个原因,但可能并不是主要原因。企业在上市、融资、获取订单和获取国家政策性项目的过程中,需要支出大量的业务招待费。因此,业务招待费可能并不是度量征纳合谋的一个非常精准的指标。鉴于目前没有更好的度量方式,张教授还是对田老师的研究给予了肯定。李新、魏涛、李成等老师也结合中国的税收征管制度背景对逃税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下期研讨会预告】
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9:30
地点:中心420会议室
主讲人: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