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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 推动中国经济转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30浏览次数:135

【人民日报】营改增试点全国推开,取消和免征3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伴随全面深化改革的铿锵鼓点,一场财税改革的攻坚战已经打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财税领域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积极效果逐步显现: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经济内生动力增强,财政支出更加公开透明。

“财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主线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

公平税制: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营改增是财税改革的“重头戏”,率先纳入改革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局部地区开展试点19个月后,从今年8月1日起向全国推开,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随着试点区域和行业范围扩大,抵扣链条更顺畅,减税力度不断加大。

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共有222万多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全国试 点首月共减税130.13亿元。仅8月份一个月的减税规模,就相当于前7个月减税规模的总额。特别是纳入试点的18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减负力度更大,平均 减税幅度达40%。营改增打通了第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企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今年1—8月,全国制造业纳税人增加抵扣减税362.7亿 元。

营改增更深远的影响,是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今年前三季,我国第三产业增速达8.4%,累计高于第二产业增速0.6个百分点。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447亿美元,同比增长13.28%,超过全国总量的一半。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的新景象展现在人们眼前。

为小微企业减负、消除不公平税收政策,不仅体现在营改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 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一政策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 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同时,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税制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