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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或取代营业税成地方主体税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01浏览次数:31

【中证网】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30日在博源基金会成立五周年论坛上透露,消费税可能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成为未来地方政府 的主体税种。“营改增”使得地方政府面临现有主体税种营业税大幅下降的境况。许善达称,为地方税体系寻找到一个新的主体税种是财税改革最迫切的问题,新税 种应规模足够大,有希望增长,使地方政府的自组织收入能够达到总收入来源的70%至80%,保证省一级预算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