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2015年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6浏览次数:87

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2015年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是依托湖北经济学院建设的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集中研究湖北地方税收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湖北地方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开放式运作,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面向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公开招标2015年研究课题,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范围

1. 环境保护税改革研究

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改革研究

3. 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构建

4. 营改增扩围至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的利弊分析及可行性研究

5.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设计及税收征管制度研究

申报人也可结合当今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的现实问题与理论前沿自拟题目。其中,在课题范围的项目为A类项目,自拟研究主题为B类项目。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组织相应学术梯队,并且能够作为项目实质性的组织、主持研究工作。

2.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科技人员和从事实际财税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不得少于4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 要求以调研为基础,结合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实际,研究解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税收问题。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有关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发送至本中心邮箱

2. 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在6月上旬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3.凡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将根据中心学术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给予5000及以上的经费资助。

四、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本课题受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达到结题要求:

(1)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2015版)》规定的四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1篇;在其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

(2)政策或对策咨询建议调研报告1篇,研究报告并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政策建议被实际部门采纳(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原件);

(3)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

(4)相关成果获得副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副省级及以上调研成果奖励,或全国一级专业学会研究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成果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4.结项程序

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请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如下结题材料邮寄至本中心申请结题:(1)《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本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2)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评审后退还项目负责人)。同时将《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

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1)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2015版)》规定的3类以上期刊上发表课题研究相关成果者。

(2)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以本中心项目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课题的项目申请者。

(4)已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者。

(5)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者。

5.课题研究在规定时间或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以及未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1689(办公室)

联系邮箱:sszx@hbue.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群贤楼513(室)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

邮编:430205

附件下载:

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